條款及細則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4日

若使用相關服務,即代表您同意您已閱讀並明白本條款及細則的條款,而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您。本條款及細則構成您與環亞集團之間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您使用環亞集團所提供服務的情況。若您不同意本條款及細則,請勿使用或繼續使用相關服務。

環亞集團保留隨時及不時變更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本條款及細則的新版本將於相關網站上發佈,並於發佈後生效。若您於上述修訂後繼續使用相關服務,則不論您有否查閱相關修訂,即代表您同意受相關修訂約束。本條款及細則內所提及的「本集團」、「我們」及「我們的」均指環亞集團。

(A) 條款及細則

1. 條款及細則

1.1 本文件乃環亞集團向您提供服務所依據的條款及細則。

1.2 在您向我們提交訂單前,請仔細閱讀網上預訂功能內的條款及細則。本條款及細則載有本集團將向您提供服務的方式、以及本集團可更改或終止合約的方式、出現問題時應採取的措施及其他重要資料。若本條款及細則與相關網站可能載有的任何其他條款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之處,除非另有訂明,否則一律以本條款及細則的條款為準。

2. 本集團與您的合約

2.1 若向本集團提交訂單,則該訂單即構成您根據本條款及細則購買相關服務的要約。

2.2 您確認本集團的服務須視供應情況而定。本集團將盡力為您提供相關服務,惟不論基於何種理由,若本集團無法接受您所提交的訂單,則本集團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您。另外:

2.2.1 若您未有支付相關服務的任何款項,則本集團將不會向您收取相關服務的費用;或 

2.2.2 若您已支付相關服務的款項,則本集團將向您作出退款。  

2.3 當本集團以電郵或自行決定採用此類其他通訊方式,通知您本集團能夠為您提供相關服務時,即代表本集團已接受您的訂單。屆時,您與本集團之間的合約即時生效。

2.4 本集團所提供的任何報價並不構成要約。

2.5 環亞集團所發佈的任何樣本、繪圖、描述性內容或廣告,以及其產品目錄或小冊子所載的任何描述或說明,發佈或出版的目的僅為其中所述的服務提供大致概念。該等內容並不構成相關合約的一部分或具有任何合約效力。

2.6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相關合約,但不包括您試圖施加或納入的任何其他條款,或法律、行業慣例、慣常做法或交易過程所隱含的任何其他條款。

2.7 訂單所需的資料

2.7.1 本集團將需要您提供若干資料,以便向您提供相關服務。例如,在提交訂單時,您需要提供您的姓名、聯絡資料、航班資料、護照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若您未有提供本集團於訂單中標記為必須填寫的資料,則本集團將以書面形式聯絡您,以索取該等資料。若您未有在本集團要求的合理時間內向本集團提供該等資料,則本集團可能會拒絕您的訂單,並將不承擔向您提供任何相關服務的責任。

2.7.2 本集團亦可能要求您提供其他人士的若干資料,以便本集團向您提供相關服務。例如,您將需要提供其他旅客及機場接載人員(如有)的姓名、聯絡方式及其他相關資料。提供該等資料,即表示您聲明並保證您已通知該等人士並向其取得所需同意,以便出於本條款及細則之目的向本集團傳送該等資料。

2.7.3 若本集團因以下原因無法提供相關服務,則本集團概不就未有提供服務的任何部分承擔責任:

  • 您未能在本集團要求的合理時間內向本集團提供本集團所需的資料;或
  • 您向本集團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不准確,或您未能取得上述第 2.7.2 條所述任何第三方資料的同意。 


2.8 合作夥伴的訂單

2.8.1 若本條款及細則約適用於您(作為客戶),則合作夥伴代表您下達的訂單或預訂將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惟您應對您與合作夥伴之間的安排負責,環亞集團將不會就相關安排對您承擔責任。

3. 付款責任

3.1 您須在提交訂單後向本集團支付全額費用及任何適用稅款,以作為本集團提供服務的對價。  

3.2 客戶在進行預訂時,須透過相關網站所指定的任何一種付款方式支付相關服務的費用,惟須遵守本集團可能要求或支付服務供應商或簽發銀行可能發出的任何指示。

3.3 除非本集團另有訂明,否則不允許作折扣優惠。

3.4 合約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均須全額支付,且不得抵銷、反申索、扣減或預扣。若本集團未在所規定的限期內收到您的全額款項,我們將不會向您提供相關服務。

3.5 支付服務供應商或簽發銀行可能會對您的交易總額徵收交易費用。  您須自行承擔支付交易費用的責任。本集團概不承擔因未支付交易費用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4. 資料保障及保安

4.1 您的私隱對本集團而言非常重要,故我們會致力於保障您的個人資料。本集團將根據我們的私隱政策收集、使用、披露及以其他方式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私隱政策適用於本集團的所有相關服務,其中的條款藉本條的提述成為本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在向本集團提交訂單前,請閱讀本集團的私隱政策。 

5. 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務

5.1 您可以透過相關網站與第三方就第三方服務訂立合約。該類協議僅在您與適用的第三方之間成立,而本集團概不對任何該類協議承擔任何責任。在使用第三方服務前,您確認您可能需要遵守其條款及細則和私隱政策,而本集團概不承擔由您與適用第三方之間的協議而產生的任何責任。對於您向第三方提供或授權本集團向第三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或該第三方收集、使用及披露該等資料事宜,本集團概不承擔責任。

5.2 本集團可能包含前往其他第三方網站的連結,該類網站不受本集團控制。對於內容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誹謗、永久形式誹謗、短暫形式誹謗或不准確之處,或存取任何第三方網站的後果,本集團概不承擔責任。您同意,存取或使用上述第三方網站的風險完全由您自行承擔。

6. 免責事項

6.1 除非本集團向您另行說明,否則若發生以下任何情況,本集團概不就本集團未能提供的部分或全部相關服務承擔責任,亦將不會就本集團的相關服務向您作出任何退款:

  • 抵港旅客服務:在同一航班的所有旅客下機後,您因非本集團原因而導致未有回應我們的迎賓牌;
  • 離港旅客服務:您未能在本集團的預定會面時間後 30 分鐘內到達我們雙方協定的會面地點。
  • 若本集團履行服務時,受到本集團控制範圍以外的事件或當局的任何條款、限制措施或控制措施影響,則本集團將盡快與您聯絡以通知您,本集團亦將採取行動以盡量降低延誤的影響。  


7. 責任限制

7.1 儘管本條款及細則對責任的限制或免除有所規定,但本集團並不會在以下情況下以任何方式免除或限制本集團對您的責任:

  • 因本集團的疏忽(或本集團僱員、代理或分包商的疏忽)而引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責任;
  • 欺詐或具欺詐成分的失實陳述;
  • 蓄意或故意的不當行為;或
  • 根據適用法律,無法限制或免除的任何其他責任。


7.2 根據第 7.1 條:

  • 對於因本條款及細則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雙方未預料到的任何間接或相應損失,本集團無須對您承擔任何責任;以及
  • 對於因本條款及細則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責任,本集團對您的總責任不應超過您就相關服務支付的費用。


8. 彌償保證

8.1 您須為本集團、本集團的聯屬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級職員、僱員、代理、分包商、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就以下事項作出辯護、持續免除、解除彼等於以下事項的責任、向彼等作出彌償,並使彼等免因下事項而蒙受損失:任何及所有索償、訴訟、要求、行動、責任、損失、損害賠償、判決或罰款,或對任何財產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產生的律師費、法庭費用及專家費用)或您因使用本集團的相關服務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及/或產生的任何成本及開支。 

9. 終止合約

9.1 若發生以下任何事件,您可立即終止與本集團的合約:

  • 您因方便理由而希望取消您的訂單及終止與本集團的合約;或
  • 本集團通知您,本集團提供的相關服務將出現嚴重延誤。


9.2 儘管有上述規定,但對於若干不可取消或不可退款的收費計劃,本集團並不允許取消任何訂單及/或為任何訂單提供退款,惟須遵循該類收費計劃的相關條款及細則,而本集團對此亦有絕對酌情決定權。對於任何訂單的其他取消及/或退款,本集團擁有絕對酌情決定權。

9.3 在不損害本集團在本條款及細則其他部分所訂明之任何其他權利的情況下,本集團可在我們認為必要及適宜時立即終止您的部分或全部合約。

10. 轉讓

10.1 本集團在我們的相關網站發佈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變更通知後,本集團可隨時將我們在本條款及細則下擁有的權利及責任轉移或轉讓予本集團認為合適的任何第三方。一旦轉讓,您與本集團的關係將轉變為您與受讓人的關係。

11. 不棄權條款

11.1 即使本集團未能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權利或規定,亦不代表放棄相關權利或規定。

12. 不可抗力

12.1 對於因不可抗力事件令本集團不可能或無法履行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責任而對您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賠償,本集團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3. 可分割性

13.1 若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被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會影響或削弱其餘條文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14. 規管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14.1 本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並按其解釋。 

14.2 若本條款及細則引起或出現與之相關的任何糾紛、爭議、分歧或索償,包括本條款及細則的存在、有效性、詮釋、履行、違反或終止,或因本條款及細則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非合約責任相關糾紛,雙方須先透過真誠的雙方協商以努力解決相關事項。若相關事項無法解決,則須提交至香港法院作最終裁決。

15. 語言 

15.1 本條款及細則的所有非英文版本均為英文原版的翻譯本,僅供參考。若英文版本與非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處,一律以英文版本為準。

16. 定義及釋義

16.1 除非本條款及細則另有定義,否則以下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相關服務的附加條款」指與「(B) 相關服務的附加條款」部分中所訂明的與若干特定相關服務有關的附加條款及細則;

「遨途」指由環亞集團旗下的任何公司以「遨途」或環亞集團其他關聯品牌名義擁有、管理及/或營運的機場中轉酒店; 

「聯屬公司」是指 (a) 就公司而言,該公司的任何子公司、該公司的任何控股公司、任何該等控股公司的任何其他子公司,以及該公司或任何該等控股公司擁有控制權的任何公司;以及 (b) 就個人而言,該名人士擁有控制權的任何公司及該公司的任何子公司、該公司的任何控股公司、任何該等控股公司的任何其他子公司,以及該公司或任何該等控股公司於本條款及細則生效日期擁有控制權的任何公司;

「機場管理局」指主管服務地點機場的相應機場管理局;

「禁區貴賓室」、「空側貴賓室」「遨途」指位於服務地點機場禁區內的貴賓室或「遨途」,僅供已辦理登機手續、清關及通過護照檢查的乘客使用;

「工作日」指服務地區內除週六、週日、公眾假期或銀行假期以外的任何日子;

「合約」指您與本集團之間根據本條款及細則提供服務而訂立的合約;

某人士的「控制權」指透過擁有具表決權的證券、合約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指揮該人士的業務、管理工作及政策的權力或法定權力(不論行使與否)。而該權力或法定權力須被最終推定為存在,前提是擁有實益擁有權,或有權決定 30% 以上可於該人士的董事會成員或股東大會上投出的票數去向,或有權控制該人士的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的組成;「控制」及「被控制」須作相應解釋;

「客戶」指使用本條款及細則所述相關服務的任何人,而其中包括服務地點的旅客,並於本條款及細則中以「您」稱呼;

「費用」指客戶就訂單中所述的服務向環亞集團支付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指(但不限於)由罷工、火災、洪水、地震、政府法令、命令或限制令引起並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任何不可預見事件;

「酒店設施」指本集團,包括由第三方擁有和管理,位於機場禁區/禁區外的服務地點所提供的酒店客房、住宿或私人休息區;

「禁區外貴賓室」、「陸側貴賓室」「遨途」指位於機場非限制區的貴賓室或「遨途」。除非設有限制僅限持機票旅客並需要已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才進入,否則公眾人士均可進入;

「服務地點」指向客戶提供相關服務的地點,其中包括機場、鐵路站或貴賓室的所在位置;

「貴賓室」指由環亞集團於服務地點營運或管理的貴賓室,其中包括禁區內、禁區外、鐵路站及由第三方擁有和管理;

「貴賓室設施」指貴賓室所提供的設施(不同地點的設施可能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設施,而環亞集團或由第三方擁有、管理的貴賓室可能不時變更該等設施:

  1. 熱水淋浴設施,包括便利設施;
  2. 餐飲;
  3. 使用電腦存取互聯網;
  4. 觀看 DVD/VCD 電影;
  5. 本地/國際的精選雜誌及報章;
  6. 為攜帶手提電腦的旅客提供電源及互聯網連接服務;
  7. 手機/手提電腦電池充電設施;
  8. 供本地通話的電話; 
  9. 航班資料;及/或
  10. 行李寄存;及/或
  11. 私人休息間/房間/休息間/睡眠艙

「訂單」指客戶以環亞集團授權的訂單表格或預訂表格,或本集團不時釐定的其他預訂方式向環亞集團預訂相關服務的訂單;

「合作夥伴」指環亞集團委任或接受為其合作夥伴計劃下的合作夥伴並代表客戶下達訂單的公司或實體;

「環亞集團」指環亞機場服務管理集團及/或其任何聯屬公司,其中包括其授權人員或代表;

「收費計劃」指本集團可能會不時就相關服務提供的任何促銷、推廣計劃或套餐;

「相關服務」指本集團向您提供的任何一個相關網站所載列的服務,以及於服務地點(本集團可能會不時全權酌情決定修正、更新、變更、修改或修訂)提供的任何機場旅客服務;

「服務地區」指本集團向您提供相關服務的司法管轄區;

「條款及細則」指本條款及細則,以及網上預訂功能內的條款及細則。適用於任何客戶;

「第三方服務」指相關網站上所列明由第三方提供的貨品及/或服務;

「交易費用」指支付服務供應商或簽發銀行就客戶的交易總額收取的費用;

「相關網站」指環亞集團為提供相關服務而採用的在線平台/網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網站,惟此等網站的內容可能會不時更改):

  1. www.plazapremiumlounge.com;
  2. www.myaerotel.com;
  3. www.allwaysvip.com; 以及
  4. www.airport-dining.com;
  5. www.plazapremiumfirst.com
  6. www.intervalsbar.com; 以及
  7. 所有相關網站,包括環亞集團的微型網站。

16.2 在本條款及細則中,定義為單數的詞彙亦具有相應的複數涵義,反之亦然。

16.3 在本條款及細則中,「包括」一詞的意思是「包括但不限於」,不應被視為已列出詳盡清單。

16.4 除非本條款及細則規定某一方可酌情予以批准、同意、接受、釐定、(C) 或決定(在此情況下,該方擁有全權絕對酌情權),否則該等事項不會遭無理拒絕、附加條件或延遲。

16.5 若本條款及細則要求或規定任何通知、批准、同意、接受、釐定、決定、棄權、資料或類似事項,該等事項及其任何請求均須以書面形式提出(除非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放棄)。

16.6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本條款及細則中所提及的法律(包括任何適用法律)是指 (a) 可能不時修訂、修改或補充的法律;(b) 屬於相關法律或根據該法律公佈的所有規例及規則;(c) 因法律經重新編纂或類似重組而產生的後繼法律;以及 (d) 相關法律或類似事項的所有未來法律。

17. 若「(A) 條款及細則」與「(B) 相關服務的附加條款」之間存在不一致之處,則一律以「(B) 相關服務的附加條款」的條款及細則為準。

(B) 相關服務的附加條款

1. 貴賓室服務

1.1 貴賓室設施

1.1.1 本集團將盡合理努力於每個服務地點所公佈的時間內提供貴賓室設施,惟保留因翻修、搬遷或其他原因而更改營業時間或關閉貴賓室的權利。在此情況下,本集團將提供替代貴賓室,或全權酌情決定安排退款。若客戶因容納人數限制而被拒絕進入貴賓室,則其將獲安排退款或獲得下次使用貴賓室的免費代用券。

1.1.2 本集團將盡合理努力確保貴賓室得以維持適宜的環境,包括但不限於保持提供貴賓室設施的區域清潔整齊,確保工作人員在場回答任何疑問,以及確保將任何行為不當的人士請離貴賓室。

1.1.3 本集團有權以任何法定、監管、機場管理局的政策等理由(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及安全政策或消防規例)拒絕客戶進入貴賓室。

1.1.4 為維持客戶的期望,兒童不得使用部分貴賓室的貴賓室設施。詳情請查閱相關網站上的相關資訊。若貴賓室允許兒童進入,則進入的兒童必須始終由一位十八 (18) 歲以上的客戶陪同。 

1.1.5 禁區貴賓室及禁區外貴賓室:

  1. 禁區貴賓室:離港旅客在前往禁區貴賓室之前須通過離境檢查及海關檢查。離港旅客必須獲得登機證以乘搭聯程航班。以上條款亦適用於過境旅客。
  2. 禁區外貴賓室:  抵港旅客在辦理入境手續、提取行李及通過海關檢查後,可前往禁區外貴賓室。因酒店提前退房、航班延誤或其他原因而需要於機場逗留的旅客,可在登機前於禁區外貴賓室使用。
1.1.6 鐵路站貴賓室:

客戶必須先確認所選服務的地點與其車次區域吻合。例如,選購抵達入境貴賓室的客戶,將無法使用位於高鐵檢票口附近的出境貴賓室。出境/中轉貴賓室位於高鐵站安檢後區域。客戶需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和高鐵車票,完成安檢檢查後方能前往該貴賓室。抵達入境貴賓室位於禁區外,客戶需要持有有效的旅行證件,完成安全檢查並進入該國家/地區(如適用)後才能使用該貴賓室。
 

1.2 客戶的責任

1.2.1 客戶須確保自己始終穿著得體、行為適當。本集團及任何與本集團就提供貴賓室設施達成安排的第三方貴賓室供應商(「第三方貴賓室供應商」)保留本集團或第三方貴賓室供應商全權絕對酌情決定,拒絕任何客戶進入或將本集團或第三方貴賓室供應商認為行為或衣著不當或可能冒犯其他客戶的任何客戶請離的權利。

1.2.2 客戶不得將食物及/或飲品帶離貴賓室。除貴賓室所提供的食物及/或飲品外,客戶須避免在貴賓室進食或飲用其他食物及/或飲品。

1.2.3 客戶同意遵守任何貴賓室所實施的任何禁煙政策。

1.2.4 過境旅客若想進入貴賓室,必須持有有效的聯程登機證。若您需要有關取得過境/轉機航班登機牌的詳情,請聯絡您的航空公司。

1.2.5 下達訂單時須全額付款。只有當本集團收到全額款項並將訂單確認電郵傳送至下達訂單時所提供的電郵地址後,訂單方被視為「已確認」。您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

1.2.6 若旅客未能收到本集團的確認電郵,本集團將不對旅客抵達後的服務可用性承擔責任。沒有本集團確認信(非預付訂單)的旅客將被視為「未經預約」的客戶。抵達後要求的所有相關服務均視供應情況而提供。

1.3 取消政策

1.3.1 若要取消團體預訂,客戶同意至少提前 72 小時通知本集團。「團體預訂」是指 10 人或以上,或 5 間或以上客房的訂單。若要取消本集團貴賓室設施的團體預訂,則須至少提前 72 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集團。若於預訂的服務日期及時間前 72 小時內取消預訂,恕不安排退款。對於已確認的團體預訂安排的所有退款/更改,均須收取每人至少 10 美元的行政費用。

1.3.2 若要取消私人休息區(「私人休息區」)的訂單,客戶同意至少提前 24 小時通知本集團。若於預訂的服務日期及時間前 24 小時內(或本集團在預訂時確定並通知您的其他通知期限)取消預訂,恕不安排退款。   對於已確認的私人休息區訂單安排的所有退款/更改,均須收取每人十 (10) 美元的最低行政費用或總訂單金額的 25%,以較高者為準。

1.3.3 對於上文第 1.3.2 條未涵蓋的所有其他訂單,若於預訂的服務日期及時間前 6 小時內(或本集團在預訂時確定並通知您的其他通知期限)取消的訂單,則將收取每人十 (10) 美元的取消費用。若未有到場使用服務,或臨時取消且少於規定的通知期限的預訂,恕不獲退款。   

1.3.4 為免生疑問,取消及/或退款不適用於不可取消或退款的收費計劃。

1.3.5 免費預訂(包括兌換預訂)均不得取消及更改。

1.3.6 若任何客戶希望更改現有訂單,而本集團於取消訂單前至少 24 小時收到客戶的事先通知(或本集團在預訂時確定並通知您的其他通知期限),則本集團同意在其後的日期及任何地點向與原始訂單上相同數目的用戶提供貴賓室設施的使用權
(「替代貴賓室設施」),惟本集團須事先從客戶處收到 (i) 所要求日期及服務地點的確認信;(ii) 每筆訂單收取每人十 (10) 美元的款項;(iii) 客戶就原始訂單支付的費用與於建議日期使用相關替代貴賓室設施的適用收費之間的差額(不論替代貴賓室設施是否位於原始訂單上的同一服務地點)。  訂單的任何變更均須先經本集團同意。

1.4 第三方合作夥伴貴賓室

1.4.1 使用第三方合作夥伴貴賓室也須遵守第三方貴賓室營運方規定的條款及細則。

2. 酒店服務

2.1 酒店設施

2.1.1 本集團將盡合理努力於所公佈的時間內提供酒店設施,惟保留因翻修、搬遷、健康及安全或其他原因而更改營業時間或關閉酒店設施的權利。在此情況下,本集團將提供替代設施或酌情決定安排退款。若客戶因容納人數限制而被拒絕入住,則其將獲得一張免費代用券供下次入住時使用。

2.1.2 本集團將盡合理努力確保其處所得以維持適宜的環境,包括但不限於保持地方清潔整齊,確保工作人員在場回答任何疑問,以及確保將任何行為不當的人士請離處所。

2.1.3 本集團有權以任何法律、監管或機場政策等理由(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及安全政策或消防規例)拒絕客戶進入本集團的酒店設施。

2.1.4 您同意於本集團的處所遵守任何「禁止吸煙」政策。

2.1.5使用這些設施也須遵守第三方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如適用)

2.2 酒店設施及私人休息區的兒童政策

2.2.1 十二 (12) 歲以上的兒童將按成年人標準收取費用,並可能會收取額外費用。

2.2.2所有兒童必須始終由一位至少十八 (18) 歲的成年客戶陪同。

2.2.3 本集團保留在我們認為必要時要求提供年齡證明的權利。

2.2.4 酒店設施: 

  • 若十二 (12) 歲以下的兒童在付費成年人的陪同下共用現有床舖,則可免費入住。在房型、大小及床鋪允許的情況下,每間客房最多可容納 1 或 2 名兒童。
  • 部分房型僅可容納 1 或 2 人。詳情請參閱客房描述。為使您感覺方便及舒適,旅客亦可考慮入住家庭套房或相連客房(如有);
  • 如需加床(如有),則須另行收費。


2.2.5 淋浴:

  • 兩 (2) 歲以下的兒童可免費進入/使用;
  • 兩 (2) 歲至十一 (11) 歲的兒童可享折扣價,惟本集團擁有酌情決定權。折扣價視供應情況提供,並因設施及服務地點而異。


2.3. 預訂

2.3.1 由遨途提供的酒店設施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若客戶預訂酒店設施並支付費用,即表示已接受本條款及細則。

2.3.2 除非另有訂明,否則只有當遨途收到全額款項並向您發出書面確認信後,訂單中的預訂方得以確認。

2.3.3 對於在本集團相關網站上進行的網上預訂/交易,收費機構將顯示為 Plaza Premium Lounge Management Limited(環亞機場服務管理集團)。 

2.4 取消政策

2.4.1 取消及更改視乎預訂時所選擇的收費計劃而定。

2.4.2 除非在預訂時另有訂明,或若您已預訂不可取消或退款的收費計劃,則預訂可在入住前 24 小時內(或本集團在預訂時確定並通知您的其他通知期限)免費取消或更改。

2.4.3 更改可能會受調整後的價格影響,亦須視乎酒店設施的供應情況而定。

2.4.4 臨時取消及/或未能按預訂辦理入住者,將視為「未入住」並收取相應費用。

2.4.5 有關團體預訂的取消及更改條款,請聯絡我們。

3. 其他服務(僅在指定服務地點提供)

3.1 行李寄存

3.1.1 預訂不可退款,且一經預訂便不可取消或修改。

3.1.2 客戶不得將貴重物品(例如金錢或護照)留在行李中寄存。

3.1.3 如有任何爭議、預訂取消及更改,我們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3.2 淋浴 + 行李寄存

3.2.1 預訂在確認後不接受任何取消、修改、退款。如客戶未按時到場使用服務,此預訂將被視為缺席而被收取全額費用。 

3.2.2 使用條款:

  • 淋浴服務: 淋浴設施最多可使用 30 分鐘(視供應情況而定)。
  • 行李寄存:最多可寄存3件行李,每件行李的尺寸不得超過79x53x36厘米(長 + 闊 + 高),寄存時間最多為5小時。

3.3 機場巴士票

3.3.1 預訂不可退款,且一經預訂便不可取消或修改。

3.3.2 每張車票僅適用於單程。

3.3.3 車票自購買之日起30天內有效。車票於貴賓室領取。

3.3.4 兒童票適用於旅行當時年齡不超過11歲的兒童。

3.3.5 未滿6歲且不佔座位的嬰兒/兒童可免費乘車(若您的嬰兒/兒童需要座位,請自行購買車票)。

3.3.6 一旦車票上的任何信息被更正或更改,該車票即作廢。

3.3.7 所有車票須遵守巴士營運方規定的條款及細則。

3.4 外幣兌匯

此服務受第三方合作夥伴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4. 無線(WI-FI)網絡連接服務

4.1 服務說明

4.1.1 客戶只能合法地使用無線網絡連接服務。禁止活動包括但不限於:
  • 非法活動,例如未經許可下載或散佈受版權保護的資料。
  • 幹擾無線網絡連接或其他使用者操作的活動。
  • 發送未經請求的廣告(垃圾郵件)。
  • 嘗試未經授權存取系統或網路。

4.1.2 無線網絡連接服務均按 「原樣」及「現有」狀況提供。我們不保證連線服務不中斷或無錯誤。

4.1.3 我們保留自行決定監控、限製或終止對服務的存取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4.1.4 無線網路並不安全,網路上的通訊可能會被未經授權的第三方攔截。傳輸敏感資訊時請務必小心。

4.2 數據收集

4.2.1    當客戶連接到我們無線網絡連接服務時,我們可能會收集您的裝置資訊和/或您提供的任何資訊。您有權存取、更正、刪除和限制對您的資料的處理。若要行使這些權利,請透過[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絡。

4.3 免責聲明

4.3.1 對於客戶因使用本無線網絡連接服務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資料外洩、服務中斷或資料遺失,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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